,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原则,对放假调休原则进行优化完善。
放假安排如下:
-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注意事项: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需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节假日安排及政策解读,请以相关官方文件和政府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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