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随着全市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展开,为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够顺利升学,滨州市教育局特此提醒各位注意以下事项:
义务教育阶段:
- 严禁任何学校通过考试、面试或擅自附加条件选拔生源。
- 禁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违规预留招生计划。
- 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
高中阶段:
- 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等仅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 招生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滨州市教育局特别警示:
- 未参加滨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及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 不符合县市区招录程序的一律不能录取。
- 违规招生行为可能导致学生无法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无法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此外,根据文件要求,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外市学生若想在滨州市建立普通高中学籍,需提供符合外省招生政策的相关材料。
为了保障每位考生和家长的权益,滨州市教育局提供了以下咨询监督电话:
义务教育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此处插入电话图片)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此处插入电话图片)
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孩子入学报名或高中录取期间,仔细核对招生政策,并咨询相关部门,切勿轻信不实信息。祝大家升学顺利,前程似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