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后,劳动者往往期待公司能给予应有的保护和补偿,但往往发现公司对于工伤认定手续的办理却迟疑不决。为何如此?今天,作为深圳劳动法律师,我为大家揭开这一疑问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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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 有些小型公司出于成本考虑,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工伤,公司需自行承担所有费用,无疑增加了公司的经济负担。因此,员工受伤后,公司往往回避,不愿主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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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的经济压力: 工伤认定后,员工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期间可以不工作但公司仍需支付工资。对于伤残等级较高的员工,停工留薪期最长可达24个月,这对公司来说是个不小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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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若员工的伤残等级达到10级以上,当他们离开公司时,公司还需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笔费用最少为4个月工资,最高可达50个月工资,对任何公司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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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问题: 有些公司虽然为我们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可能存在未足额购买的情况。一旦员工遭受工伤并鉴定为伤残等级,公司还需自行承担因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而产生的待遇差额。
综上所述,公司不愿配合办理工伤手续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都是考虑到工伤后可能额外支付的费用。面对这种情况,当工伤发生后,劳动者应第一时间保留好工伤证据,并在必要时委托律师参与谈判。
如果你也有公司法或劳动法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帮助你在劳动仲裁的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