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园和广场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跟随音响节奏跳广场舞的老人。无疑,广场舞是老年人享受生活、放松身心的一种方式,但在选择跳舞的时间和地点时,也需要我们进行深思熟虑。
在湖南某高校的校园内,67岁的刘老太与几位同伴来到篮球场跳广场舞。同一时间,20岁的大学生小李和同学们也在老师的安排下前来篮球场训练。在打篮球的过程中,小李不慎将正在跳舞的刘老太撞倒,导致她摔成了九级伤残。此后,刘老太将小李以及学校告上法庭,索赔20余万元。法院将如何判决呢?
“小李,今天来得挺早啊,待会好好打一场!”
湖南某大学的篮球场旁,一个穿着白色队服的男生正朝着场内看。听到有同学叫自己,小李回过头,指着场内某处道:“已经有人待在那里了,咱们一会还会在这里训练吗?”
小李年仅20岁,正是活力四射的年龄。他热爱体育运动,篮球、跑步等都是他所钟爱的运动项目。上了大学后,小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篮球作为自己的体育课程。在今日下午,他收到老师的信息,要求他们晚饭后来到校内篮球场集合训练。
然而,等小李来到之后才发现,这里已经有几个穿着衬衫,笑容满面,调试音响准备跳舞的老人了。几个学生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事。而当老师来到篮球场后,将他们聚集在一起,找了一个与老人跳舞较远的地方开始训练。
这样一来,一处篮球场地,一边是正在跳舞的老人们,另外一边是进行训练的学生们,双方都没有退让的意思。很快,伴随着老师指挥的声音,以及音响里播放出的歌声,双方分别开始了自己的活动。
实际上,跳舞的老人也看到了学生们到来。其中有一个人觉得不妥,提议道:“咱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吧,我看孩子们都要在这里上课。”
但很快她的话就遭到了反驳:“这里场地这么大,我们跳我们的,又不影响,你怕什么,连学校都没有赶我们走。”
就这样,老人们和学生们开始了各自的行动。
需要知道的是,打篮球本身属于较为激烈的运动项目。小李全神贯注地将自己投入进篮球训练中。突然,一个篮球朝着老人的方向弹去。小李迈开长腿,飞速朝着篮球奔去,在篮球落地再次弹起的瞬间,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秒,篮球朝着老人的方向弹去。小李下意识跟随篮球的轨迹,冲进了老人的队伍。
“哎呦,你这小伙子,你要干什么啊?”老人跳舞时间隔不大,众人又聚集在一起,被突然出现地小李吓了一跳。距离篮球弹出方位较近的刘老太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黑影,随后自己的身上传来重重地冲撞力,整个人朝后方栽去。
“摔倒了,有人摔倒了...”刘老太倒地,小李也停止了动作,回头和众人一起将她搀扶起来。刘老太捂住摔伤的身体部位,额头上不断冒出冷汗,嘴里发出痛苦的叫声,恐怕是受伤不轻。
等被人送到医院,经过检查,这才发现她左侧股骨筋骨折,已经构成了九级伤残。
“我好好地在那里跳广场舞,你突然冲进来把我撞倒,你,还有学校,你们必须赔偿我的损失!”
得知自己受伤情况后,刘老太将小李、学校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20余万元。
在本案中,小李作为年满20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打篮球的过程中,已经知道刘老太等人在篮球场跳广场舞,且老人的身体素质相较于年轻人更加脆弱,在训练中应当保持谨慎、小心。在接球失败后,小李仍然跟随篮球的轨迹,冲进跳舞老人里面,导致刘老太被撞倒受伤,需要对其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学校的篮球场地本是为学生打篮球、上课训练所使用的,并不适合作为广场舞的跳舞地点。但刘老太等人在发现学生来训练时,没有及时离开,而是在明确知道篮球运动可能会误伤到自己的情况下仍然停留在篮球场内跳舞,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属于“自陷风险”。刘老太本人需要为自己的受伤承担主要的责任。
作为校园管理的一方,应该明确篮球场地的使用人,第一时间将在场地内跳舞的老人劝离,保证学生们能够正常展开体育训练。因为未尽到合理的管理责任,学校也需要为管理不当而承担一定的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由学校承担30%的责任,小李承担10%的责任,剩余责任由刘老太个人承担。
广场舞是老年人放松的方式,可以帮助其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但在跳广场舞时,除却满足自己外,也需要考虑他人的感受,不为此为他人带来不便。对于自身的安全,我们个人也需要尽到最高的注意义务,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