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近日显示,著名演员杨颖(AngelaBaby)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一审文书已公开。原告杨颖指出,被告张某在微博上持续发布低俗、下流的言辞,对其进行了无端的辱骂和毫无事实依据的恶意诽谤。这些言论不仅极端侮辱了杨颖的人格,也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容忍限度,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账号发布的照片及言论内容明确指向杨颖,其言辞粗俗不堪,对杨颖进行了无端的侮辱和人身攻击,已构成对她名誉权的侵犯。最终,法院裁定被告张某需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杨颖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万元。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空间虽然虚拟,但言论自由有界。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避免恶意诽谤和侮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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