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最初也是抱着这样的期待,认为这样可以迫使那些赖账不还的人愿意还钱。然而,现实中的情况却让人大失所望。
起初,我以为只要打赢官司但对方未还钱,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并且只要不还钱就会一直受到限制。但后来了解到,失信名单其实是有期限的。那么,是否过了期限就不再受限了呢?事实并非如此。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只有还清逾期的欠款,才能撤销这一身份。如果不还钱,即使过了期限,老赖的身份依然不会自动撤销。
然而,这一制度对某些老赖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作用。失信黑名单的期限有限,最多可延长三年。到期后,虽然会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但仍然会受到高消费的限制。但这对于有钱人来说,根本不算事,他们依然有钱花;而对于那些没钱的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更是无力还钱。进入信用黑名单后,工作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怎么还可能有钱还债呢?
虽然法律上有限高令,但现实中,只要能够成功购买并出票,通常意味着航空公司没有识别到限制。尽管从法律上看,限高令是对个人信用的一种限制,但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在出票时可能会忽视这一点。不过,如果在机场登机时被限高令的执行机关发现并阻止,那就说明情况确实严重了。
那么,这一制度对孩子的影响又是什么呢?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法院会向教育局和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审查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一旦发现有家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子女将被责令退学或转学到公办学校。在某些情况下,子女甚至可能因家长的失信行为而被拒绝录取。
此外,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老赖的子女在就业方面会受到何种限制,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老赖的社会声誉较差,其子女在求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歧视或影响,特别是在需要政审或对家庭背景有较高要求的单位或岗位。
据网上数据,截至2024年9月4日,中国处于失信状态的被执行人数量达到惊人的841万人。这一数字不禁让人震惊,尤其是考虑到失信被执行人大多指的是有能力但不愿支付的人,这表明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了信誉问题。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失信被执行人的数量不断增长呢?是地方城投债务的加剧?是许家印等人坑骗放款?还是社会的某些侵蚀了我们骨子里的骄傲,让我们开始自甘堕落?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