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深入调查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近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确保被告人李吉平的合法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同时,对李吉平进行了详细的讯问,并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出,李吉平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金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一案件的进展再次彰显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为打击腐败行为树立典范。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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