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商标纷争,历经旷日持久,近日再次掀起波澜。11月13日,泰国天丝通过官方微信向公众讲述红牛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同时指责华彬集团在合资公司体系外生产红牛产品。而中国红牛于11月14日回应,炮轰泰国天丝撕毁合作协议,并指责其对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动商标侵权诉讼,恶意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自1995年红牛饮料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便不断创造销售神话,也见证了华彬集团与泰国天丝的合作无间。然而,从2016年开始,双方的矛盾日益凸显,围绕商标等一系列问题纠葛不断。泰国天丝认为,合作期限到期后,要求华彬集团停止使用红牛品牌。华彬集团则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合作期应为50年,目前远未到期,并且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50年协议书在司法机构中得到了认可,包括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湖南长沙中院等。同时,参与签署的中食、中浩两家公司也出具了确认意见。这份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协议书,到底说了什么?
红牛饮料最初作为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上世纪70年代发明的提神饮料,商标为“Krating Daeng”,主要在印尼和泰国销售。奥地利人马特希茨受启发后,与许书标合作推出了全球销售的奥地利红牛。1993年,许书标与海南成立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意图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市场,但面临生产许可的难题。
1995年,许书标与华彬集团合作,促成了中泰企业合作。在严彬的协调下,中食公司向卫生部申请“维生素功能饮料”营养素含量行政许可批文。为确保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的功能性及符合中国口味,严彬和中食公司共同确定了牛磺酸、咖啡因、维生素等元素的添加量。1995年9月22日,卫生部正式批准了这一新配方。
随后,四方合资成立了公司,由严彬全权负责中国红牛的生产和销售。1995年11月10日,中食公司、中浩公司、泰国天丝(严彬时任法人)签订了“50年协议书”,明确规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合同有效期为50年。
至于红牛商标,最初并非使用“红牛”这一名称。当时泰方拟以“RedBull”的直译中文“瑞德步”命名,但严彬坚持使用简体“红牛”。最终,这枚红牛简体字商标于1996年4月底开始用于中国红牛产品。
在签订50年协议书的同时,中泰各方还签署了一份《合资合同》,其中规定了商标权利义务,包括泰国天丝提供商标的义务,合资公司产品的商标属于合资公司资产,若提前终止合资合同,中浩有权继续使用红牛商标。这些条款进一步证明了中方股东购买红牛商标并投入合资公司的事实。
1997年,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中食公司、中浩公司持有的中国红牛股权及权利义务转让至华彬集团。关于合作协议为何是50年,这与当时合资公司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1990年代的规定,合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但考虑到红牛生产许可和商标来之不易,以及三方对商标的贡献,各方共同决定签订50年协议书,保证合资公司独家生产和销售红牛饮料50年。
关于中国红牛起诉华彬工厂的问题,泰国天丝多次指责华彬集团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的一份终审判决中驳回了这一指控。该案中,泰国天丝方面主张华彬集团在中国红牛之外成立的“三家工厂、两家销售公司”行为不具有正当性。然而,法院指出,这些工厂和销售公司早已设立并持续经营,且泰国天丝方面技术人员和许馨雄前往视察并指导工作,证明泰国天丝是知情且未提出异议的。
此外,尽管泰国天丝在1993年至2018年期间没有实际生产运营中国红牛,但通过为中国红牛代工和提供香精香料、授权商标等方式,也获得了巨额收益。2019年,泰国天丝推出两款与中国红牛产品外观近似的红牛饮料,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惑。这两款产品的配方和含量与中国红牛存在显著差异。
中国红牛作为功能性饮料的开创者和龙头企业,在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尽管面临商标纷争,中国红牛依旧坚守市场,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作者: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