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公告,公开征求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意见。拟调整方案将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080元/月(19元/小时),主要执行于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第二档为1850元/月(17元/小时),适用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及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第三档为1750元/月(16.5元/小时),执行于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以及全省其他各县(市)。
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标准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档为2000元,二档为1870元,三档为17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为:一档20元,二档18.7元,三档17.4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2210元,二档为1950元,三档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22元、19.5元、18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决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2050元,二档为1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20元和18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辽宁省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一档为2100元,二档为1900元,三档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21元、19元、17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江苏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二类地区为2260元,三类地区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4元、22元、20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
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4元、22元、20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河南省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6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6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新的标准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各地执行标准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将最低工资定义为包含劳动者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北京、上海等城市则不包括。
最低工资上调对哪些待遇有影响?
-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加班工资基数: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也会相应提高。
- 医疗期工资待遇: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经济补偿金标准: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停工停产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时,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工资扣除: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人民政府官网、壹人事等。